济源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济环〔2012〕95号 签发人:赵金刚
关于开展“环保守法企业”创建的
通 知
市环境监察支队,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环境监察执法模式指南》,化解环境监察资源不足、监管能力不强、监察效能不高与环境执法任务越来越重、执法难度越来越大、执法要求越来越严的矛盾,全面推动我市环境管理分类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重点监控企业中开展“环保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环保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旨在全面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守法自觉性,推行动态差别化管理模式,对加大环保法律法规贯彻的力度和深度,优化监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破解环境执法难题,推进我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深远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保守法企业创建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金刚
副组长:王亚洲 解会军 杨 涛 李真理 胡立平
王玉杰 王雪峰 赵宗生
成 员:卢一富 姚东平 常 丽 陈建民 李天新
李 伟 赵永军 赵建立 刘 滨 李继明
张随虎 李 兵 赵 峰 李英孜 许向军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环保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人员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三、考评验收
环保守法企业的考评验收采取单位自查申报与统一考评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年年底前企业要按照标准自查,编制环保自查报告,符合标准的可向市环境监察支队申报。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前未申报或考评达不到环保守法企业标准的,认定为环境警示企业或环境严管企业。新建企业竣工验收前要完成自查和考评,作为三同时竣工验收的前置程序。对通过考评验收的企业,由市局核发环保守法企业证书。
四、几点要求
环保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是推进环境执法“三化”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监管网格责任制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申报环保守法企业将作为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融资或认证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重要凭据。为确保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环保守法企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亲自部署,明确生产、环保部门和负责人的创建责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各项整改创造条件。相关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标准的各项要求,推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2、积极督导,扎实服务。环境监察支队要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时间节点,规定网格责任人督导和服务工作要求。网格责任人要熟悉环保守法企业标准,主动为管辖企业创建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扎实做好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基础建设工作,通过创建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3、总结成绩,宣传推动。科研宣教中心要协助监察支队总结网格责任人和企业在创建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媒体上大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的典型带动作用,促进我市企业环保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4、公开公正,阳光考评。环境监察支队要建立规范的申报考评程序和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标准,对通过认定的环保守法企业要在网站和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环保守法企业创建标准》及考评细则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环保守法企业创建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 |
类别 | 创建标准 | 评分细则 | 考评依据 |
环境管理制度 | 环境监督员制度完善 | 1、健全企业环境监督管理责任体系(1分);2、环境监督员经市环保局以上培训合格(2分);3、环境监督员职责明确 (1分)4、履职情况,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1分)及执行情况(1分)。 | 以单位文件、培训合格证、制度文本和工作资料等为准;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 | 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分);6、预案通过评估(1分),评估小组符合结构要求(1分);7、文件发布(1分),报环保部门备案(1分);8、预案涵盖全面(1分),操作性强(1分)。 | 以单位文件、评估意见和备案登记表为准 |
环保档案资料完整 | 9、档案内容全面完整,包括企业环评和三同时验收(1分),环保设施设计、招标、施工合同(1分),历年运行记录、停运申请和批复(1分),排污申报及变更登记表,排污量核定、排污费通知书、监测报告(2分)。10、建设规范,按照档案分类和规范建设(2分) | 现场查看,报表等多年资料有一年以上得满分,缺项酌情扣分 |
污染源管理 | 防治设施建设、运行规范 | 11、防治设施按环评和三同时要求建设(2分),配套完整,具备运行条件(1分);12、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监测制度、操作规程健全(3分),符合实际,能满足要求(2分)13、运行记录、监测记录完整(2分) | 多台套设施按比例给分 |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4、排放口符合三便于一明显要求(3分);15、监测符合频次及数量要求(2分);16、监测数据符合排放标准(5分) | 多排放口按比例给分 |
危险废物管理 | 危险废物管理规范 | 17、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登记薄(2分),转运联单制度落实情况(3分);18、贮存场所符合规定数量要求(1分),三防措施到位(4分) | 现场查看 |
环境信访 | 环境信访和媒体曝光近一年内无或经查证不属实 | 19、近一年涉及环境信访案件和媒体曝光统计,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无和查证不属实得20分,有,全部整改到位15分,基本整改到位得10分。未落实整改或主项未落实的不得分) | 网格责任人结合日常工作评定 |
环保法律法规 | 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近三年无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 20、近三年环境违法行为纠正、查处统计,查处及执行情况。(无下达纠正违法行为通知、行政处罚得30分;有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无处罚,整改及时得20分;有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得10分;行政处罚未履行不得分) | 网格责任人结合日常工作评定 |
说明:评分超过75分以上可评为环保守法企业;低于50分认定为环境严管企业;50-75分为环境警示企业。 |
主题词:环保 企业 创建 通知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日印发